明天(2021年6月1日)起,又有一批财税新规开始施行,快来跟着创业无忧的小创一起了解一下吧。
01、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
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》,决定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。在先期江苏、安徽、海南、重庆、宁波试点基础上,自2021年6月1日起,全国纳税人申报财产和行为税(含城镇土地使用税、房产税、车船税、印花税、耕地占用税、资源税、土地增值税、契税、环境保护税、烟叶税,不含城市维护建设税,城市维护建设税分别与增值税、消费税合并申报)时,进行合并申报。
02、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
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生态环境部发文《关于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》落实第三方防治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,相关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。
03、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
商务部办公厅、公安部办公厅、税务总局办公厅发文《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》,自2021年6月1日起,在部分城市(含上海,详细名单见政策原文)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;自2021年9月1日起,直辖市、省会市、自治区首府市、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;2022年上半年,全国全面推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