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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期结束后,还有这些事项您需要了解

发布者:年度汇算 时间:2021-07-07 浏览量: 分享:

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期已结束,创业无忧想告诉大家,汇算清缴后还有一些事情需要做,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下吧。

一、汇算资料留存方面

1. 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

子女在境外受教育,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、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。

2. 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

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,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。

3. 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

住房贷款合同、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。

4. 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

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。

5. 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

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。

6.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

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,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。

7. 享受捐赠扣除

个人发生公益捐赠取得的捐赠票据及其他相关证明。  

8. 申报资料

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、扣除、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。        

9. 注意事项

纳税人应当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负责。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。

二、信息更正方面

如果整理资料发现申报有误,请及时办理更正。

1. 如发生专项附加扣除更正情况(以住房租金为例)

登录“个人所得税app”,依次点击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】、【住房租金】、【修改】

完成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更正后,请继续完成个税年度汇算更正。

2. 如发生个税年度汇算更正情况

登录“个人所得税app”,依次点击【我要查询】、【申报查询】、【申报记录】、【更正】、【更正年度自行申报】

作者:创业无忧网

原载:http://www.izhuce.com/zhishiku/63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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