残保金征缴“一件事”已于2021年7月9日正式上线,本市用人单位可登陆“一网通办”,在线办理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、残保金申报缴费、超比例奖励申请等事项,在办事流程上实现“一网受理”“一体反馈”。
现在就跟随创业无忧一起来了解下吧!
一、总体介绍
为深入推进“一网通办”,实现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,残保金征缴“一件事”将残联、税务等部门单独办理的事项整合成用人单位办理的“一件事”,以“数据跑路”代替用人单位跑腿,大幅精简办事材料、时间和跑动次数,全面提升单位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。
二、办理事项
(一)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
(二)应缴费额查询
(三)残保金申报
(四)超比例奖励申请
(五)异议处理
三、适用对象
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:本市辖区范围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。
应缴费额查询:本市辖区范围内的用人单位。
残保金申报:本市辖区范围内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。
超比例奖励:残疾人就业超过国家和本市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。
异议处理:办理残保金征缴“一件事”过程中,对残疾人就业信息和单位基本信息申请异议的用人单位。
四、如何在线办理残保金征缴“一件事”
(一)进入上海“一网通办”PC端(https://zwdt.sh.gov.cn/),点击“登录”按钮,选择“法人登录”,可通过法人一证通或市场主体扫码等方式进行登录。
(二)进入“特色专栏”,点击“高效办成一件事 ”。选择“残保金征缴‘一件事’事项”,点击“立即办理”,进入智能引导界面。
(三)单位经办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引导问卷。
若单位有残疾职工,且没有办理“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”事项。可通过智能问卷引导点击“下一步”按钮,跳转“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”界面,填报经办人姓名、经办人电话,点击“保存”。
进入残疾人安置管理页面,核实已安置残疾人信息,可点击“添加残疾人”按钮。
按照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信息填写相关的内容(填写身份证号,自动匹配相关内容。下拉框选择是否为5年内的毕业生、完善合同信息等)。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“保存,下一步”。
如果对系统认证情况有异议,可以勾选异议月份相关信息(系统自动勾选无异议月份信息),点击按键“残疾证异议”或“学历证书异议”,发起异议申请流程。如信息无误后点击“保存,下一步”。
系统自动跳转至残疾人安置管理页面。页面展示核定结果,点击“下一步”,可进入残保金征缴“一件事”。
根据引导选择“无残疾职工”或已完成“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”,则进入“残保金征缴‘一件事’”。
(四)如确认信息无误后,点击“下一步”按钮进入核定界面。
如果您对残保金征缴‘一件事’”页面展示信息存有异议,可通过点击左下角“申请异议”按钮申请进行异议处理。
核定页面展示您所在单位“残疾职工名册”名册和“残疾职工核定人数”和“核定比例”等信息。
确认残疾职工信息无误后,点击“下一步”,核定应缴纳残保金金额核定类型,分为“无需缴纳残保金单位”、“超比例奖励单位”和“需缴纳残保金单位”三种情况。
如判断单位为“无需缴纳残保金单位”,确认信息无误后您即可点击“确认提交”按钮,进入“申报成功”页面。
如判断单位为“超比例奖励单位” ,页面中展示“应发放超比例奖励金额”,填写好相关信息后点击“确认提交”按钮进入“申报成功”页面。
如判断单位为“需缴纳残保金单位”页面中显示“应缴纳残保金金额”,点击“确认提交”确认信息后,您即可通过线上缴纳残保金。(本阶段暂未开放残保金“确认提交”及“缴纳”功能,待残保金征缴业务启动后同步开放)
(五)选择已经在税务系统中实名的办税员,选择“自然人用户登录密码”、“手机验证”、“刷脸验证”其中一种验证方式验证通过即可进入。
选择实际需要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年份2020年,点击“确定”,进入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”
确认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”中的各个数据信息均无误后点击“保存”,再点击申报,自动跳转至“申报记录查询”
如发现申报信息有误,可点击“申报作废”,作废已申报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信息,并完成异议处理后再次申报。
如申报信息无误,可点击“缴款/查询”,进入缴款界面。
确认缴费金额无误后,选择适当的缴费方式完成费款缴纳即完成了残保金“一件事”流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