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公司名义购房需具备条件(涉及一二手):
A、企业设立年限已满5年;
B、企业在本市累计缴纳金额已达100万元人民币;
C、企业职工人数10名以上,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5年;
D、企业近年缴纳税款金额满500万元以上的不受以上限制;
E、企业购买的商品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从满3年,更改为满5年。
作者:创业无忧网
原载:http://www.izhuce.com/zhishiku/54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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